2、市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指导防洪工作;落实大型水库、主要河流、重点水闸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拟定中型水库、河流、水闸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提供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协调组织派遣专业救捞人员对灾区村庄遇险实施水上紧急转移和救援。
3、市交通局:负责国家、省级和县乡公路、重点水运交通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保证道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安排好运力,保障抗洪救灾物资、灾民撤离的路线勘察及运送。
4、信阳军分区:负责向上级军事机关报告灾情,请求现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民兵和驻信部队对灾区群众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需空中支援时,负责向上级军事机关请求增援,并负责飞机临空支援时的协调指挥。
5、市卫生局、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疫病防治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疫分队,救助伤病人员。组织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大灾出现大疫。
6、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本级救灾预算安排、调拨和管理,会同市民政局做好救灾资金的使用和发放;督促县区财政落实救灾预算,保证救灾款物及时到位。
7、市粮食局:负责受灾地区粮食调拨和运输,组织临时安置灾民所需食品供给,确保灾民粮食供应。
8、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治安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及时侦破破坏、盗窃防洪、水文、气象观测设施、电力、通信线路、救灾物资的案件,维护好灾区社会秩序。
9、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报告天气、雨情,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尤其是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预警预报。
10、市供电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灾区的电力、通信线路的抢修与维护,保障紧急情况下重点部位的电力供应及通信畅通。
11、市商务局、供销社、石油公司、物流管理中心:负责救灾油料、油毡、木材等物资的调拨和必要的筹集,凡救灾所需物资优先供应。
12、市建委、规划局:负责指导灾民开展倒房、危房重建、修复工作,对倒房较多的村庄,提出统一规划,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13、市农业局: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组织调集种子,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和防止农作物病虫害工作。
14、市广播电视局、信阳日报社:负责做好抗洪救灾宣传工作。根据抗洪救灾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布灾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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