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6〕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保证在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工作,妥善安置灾民生活,根据有关规定和信阳实际,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修订后的《信阳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信阳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2006年5月17日)
为确保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提高灾害救助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民政部《关于制定(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民发〔2004〕3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文〔2006〕65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信阳市辖区内淮河及其主要支流滩区、圩区、大型水库、中心城区,在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时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对灾民实施的紧急救助工作。
淮河及其主要支流、五座大型水库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一)淮河干流
息县站:保证水位43米,保证流量6000立方米/秒,需转移人口3万人;潢川踅孜集站保证水位34.9米,需转移人口1万人;淮滨站保证水位32.8米,保证流量7000立方米/秒,需转移人口1.48万人;固始往流镇陈族湾圩区观测点保证水位29.00米,需转移人口0.46万人。
潢河:潢川站保证水位39米,保证流量1500立方米/秒,需转移人口3万人。
白露河:北庙集站保证水位32.5米,保证流量1300立方米/秒,潢川需转移人口0.6万人;淮滨需转移人口0.3万人;固始需转移人口1万人。
史灌河:蒋集站保证水位33.24米,保证流量3580立方米/秒,固始需转移人口2.5万人。
(二)五大水库
南湾水库位于浉河上游,移民高程106.9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