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354元,累计增长18.8%,实际增长16.5%。其中,淮滨县增幅较高,为20.4%,其它县区均在16%左右。
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72元,居全省第17位,累计增长16.0%,居全省第5位,实际增长15.3%,高于省市目标6.3个百分点。其中,平桥区和潢川县增幅较高,分别为17.1%和16.5%;固始县增幅最低为10.1%。
18、扶贫开发工作。我市明确解决和巩固8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一是搞好整村推进工作,将89个推进村纳入“百乡千村”规划建设;二是加大贫困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和转移工作力度;三是搞好产业化扶贫工作;四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确保年底完成省定扶贫工作目标(年底才有统计数字)。
19、至6月底,我市共纳入城镇低保对象63768户、106319人,1-6月份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503万元,其中6月份发放604万元,人均月补差57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偏低,匹配资金缺口较大。
全市共纳入五保对象43705户、46773人,其中,集中供养2050人。一是澄清了农村五保对象底数;二是严格按照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落实了供养经费,使绝大多数五保老人生活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全市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708万元;三是推进乡镇敬老院改建扩建工作,全市先后投入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3189.9万元,已有20所农村敬老院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不平衡,少数县区没有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供养金。
全市1-6月份共火化尸体2725具,比上年同期增加604具,火化率较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但火化率仍未能走出低谷,与目标相差很大。殡仪馆建设未能按预期目标推进,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尚未实质性展开。
19、1-6月份,全市共为8255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24656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
2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52661人,完成省目标5.8万人的90.8%。
2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121人,完成省目标任务1.85万人的87.1%;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5162人,完成省目标0.67万人的77%。
22、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低于省定目标1.1个百分点。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3、据市人口计生委报表显示,全市人口出生率为3.29‰,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