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2006年度上半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信政办〔2006〕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6年度,省政府下达我市责任目标共计5大类36项。根据市统计局等26个市直监控单位提供的监控报告和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以及市直各目标责任单位提供的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显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总体经济运行质量持续向好。今年上半年,除“对外贸易出口”与目标比缺口较大外,其余35项责任目标基本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现将我市上半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46.4亿元,按可比口径较上年同期增长13.0%,与省定目标持平,但低于市定目标1个百分点,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12位和第15位,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位次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个位次。其中,十县区生产总值完成情况大体平衡,增幅前三位的是新县、固始县和潢川县,增幅分别为13.7%、13.3%和13.2%;增幅后两位的是息县和商城县,增幅均为12.8%。
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完成123.1亿元,同比增长22.1%,高于省定目标6.6个百分点、市定目标2.1个百分点,其中,平桥区增幅最高为24.2%,其余所有县区增幅均超过20%;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50.0 %,高于省定目标1个百分点,与市定目标持平,其中,浉河区、新县和光山县占比较高,分别达53.5 %、53.3%和53.0%;平桥区和淮滨县占比较低,分别为47.8%和49.3%。
2、三次产业结构为27.0:39.8:33.2,达到了省定29:40:31的目标要求,继续呈二三一格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2.0 %,较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31.8 %,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3.3个百分点。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43.52亿元,总量居全省第15位,比上年同期增长22.4%,高于省定目标4.4个百分点、市定目标2.2个百分点,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4位、居豫东南四市最后一位。其中,增幅超过30%的县区有光山县(32.2 %)、固始县(32.2 %)和罗山县(31.7%),浉河区和新县增幅较低,均为23.5%;中省市企业增幅只有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