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3.收费标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阳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略)

  附件1
  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或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