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8〕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信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供符合标准、数量足够、便于大众使用的地名标志,根据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6〕106号)及《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06〕10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强化社会管理为目的,以GB17733.1-1999《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为依据,积极稳妥地开展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使全市地名管理不断趋于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魅力信阳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08年全面完成县城区、乡(镇)政府驻地街、巷牌设置和楼、门牌的安装任务。结合新农村建设,启动建制村开展村名标志设置和住户门牌安装试点工作,力争2年内完成地名标志设置任务。通过上述工作,使我市城乡地名标志规格标准化,地名标志设置规范化,楼、门牌编码科学化,地名标志管理制度化。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培训
在设标工作开始之前,有关部门要利用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有关人员培训,理解把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推进地名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