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主责明确、配合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综治部门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公安机关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监督指导“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力、电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并指导、督促电力、电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广播影视部门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各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三)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告。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情况报告制度,逐月报送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各县区“三电”办和市“三电”办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市“三电”办,11月3日前报送“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市“三电”办联系电话:0376-6521773、6521713(传真),公安专线21773、21713(传真)。
附件:
信阳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和职责
一、“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等部门决定联合成立信阳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确立专门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