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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人防工程人防信息化建设和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2008年度县区目标管理体系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人防工程人防信息化建设和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2008年度县区目标管理体系的通知
(信政办〔2008〕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人防工程人防信息化建设和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2008年度省辖市目标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办文〔2008〕11号)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将人防工程建设、人防信息化建设以及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目标考核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及《河南省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实施计划》要求,市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2008年开始将人防工程建设、人防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考评内容。上述目标任务为阶段性目标,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考核结束,之后是否继续考核,将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再行研究。

  市人防办在确定2008年-2010年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信息化建设责任目标时,应结合省定目标和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财政能力和城市建设规模等条件,与各县区政府和各管理区、开发区充分沟通、协调,以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责任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度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信息化建设目标是:1、市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在2008年底前开工建设;中心城区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40000平方米。该项目标的责任单位为市人防办。2、各县区城区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2000平方米;警报音响覆盖率扩权县达到70%以上,其它县达到50%以上。

  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6〕53号)精神,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开始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的目标体系。为避免重复考核,将原“巩固砖瓦窑关闭成果,加快土地复垦进度,积极发展新型墙材”目标调整为“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市国土资源局应结合省定目标和各县区和各管理区、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尽快确定2008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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