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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信政办〔2008〕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工作要求,我省决定在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困难群众中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试点工作,2008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实施。我市被确定为6个试点省辖市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全面推进信阳市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现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各级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信阳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

  应援尽援,是指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确保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及时合格的法律援助。

  我市2000年开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近年来,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在市、县(区)建立了11个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一支由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组成的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援助经费全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办案数量大幅上升,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随着法律援助制度深入人心,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呈急剧增长态势,法律援助服务、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出现了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现象,因此,开展应援尽援、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势在必行。

  一、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

  1、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状况得到很大缓解。困难群众可以更容易、更便利地得到及时合格的法律服务;不同地区的困难群众可以得到同等程度和同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地区差异明显缩小。

  2、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健康运行,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初步建立。用于法律援助的人力物力资源充足,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与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法律援助内容和过程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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