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研究提出促进全市服务业新型业态的发展战略,统筹指导跨领域新兴服务产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服务业综合发展办公室设3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经贸流通处)
负责服务业工作年度计划、重大活动、联动机制、上下联系的统筹协调;组织协调全市服务业重要活动;建立健全综合监测、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棉花、食盐等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意见,以及全市重要商品物资的调控、储备计划和储备商品的收储、轮换与投放的方案;综合统筹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实施计划和产业基地设置条件政策文件的组织实施,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牵头协调。
(二)规划政策处(物流发展处)
负责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的编制、专项规划的协调评审;平衡县(市)区和行业规划;负责综合性、统筹性的产业政策和服务举措的文件起草工作,加强对服务业产业政策、信贷财政政策、产业基地的综合政策、科技人才服务政策的起草、协调、统筹工作;负责全市物流业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全市综合性物流业规划和相关政策。
(三)考核评价处
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计划推进情况、政策法规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价、报告、考核、激励等工作;负责编制发布全市年度服务业发展评估报告;会同统计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综合统计制度和评价考核制度,提出完善政策、服务和法规的建议;负责对服务业产业政策、法规举措的绩效评价,对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服务业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牵头负责对服务业发展先进典型的综合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总部经济统筹发展;负责牵头对相关行业协会的机制创新及服务外包统筹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服务业综合发展办公室行政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其中1名可高配副局长级);处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