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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四、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为:
  (一)动员部署。6月22日下午,召开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市、高校及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发布公告。6月22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布招募公告。
  (三)网上报名。6月24日-6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
  (四)资格审查。各市负责对报考本市的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的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参加笔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7月9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在南京、扬州、徐州三市设立考点。笔试试卷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并统一组织阅卷。
  (六)面试、考察、体检。7月15日-7月20日,由各市组织实施。
  (七)公示、录用。7月21日-7月26日,各市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八)岗前培训与派遣。7月28日举行全省“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欢送仪式,8月初由各市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后派遣到服务单位报到。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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