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257号)
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党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
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的要求,我省决定从2011年起连续5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32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为3年,每年招募人数以中央下达计划为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强国、人才强省战略以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到2010年,全国共选拔14.3万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取得显着成效。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三支一扶”工作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招募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整体工作部署,按照省组建模式,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高选拔招募、日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政策落实的督办、督查力度,切实保障现有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