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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8〕152号)


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节能减排,按照自治区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计划投资1.3亿元,占地70亩,在融水县城东部融水镇下廓村粟家屯建设污水处理厂。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按日处理1.5万立方米污水的规模建设厂区及设施,配套41.2公里长的管道,通往厂区的道路和其他配套工程。

  (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库容113.58万立方,日填埋100吨垃圾,占地146.85亩的无害化处理场,按设计要求,建设相应的处理设施、道路及输电线路配套工程项目。

  二、工作目标

  项目按“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原则,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统一规划建设,用2年(2009-2010)时间将该工程建设好,达到污水集中处理率65%以上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的相关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和有效管理,成立我县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董凌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唐云阳副县长和覃广群副县长担任。(已下文)成员由相关部门抽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具体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梦超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为便于各项工作开展,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小组:

  (一)项目前期组。小组成员由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项目办、城投公司等部门抽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项目的前期勘察、环评、规划许可、立项批文、可研、确定委托设计单位(包括初设、施工图设计等)。该项工作由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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