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3.加快推进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加大低碳技术应用力度。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新型工业。在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三不原则”下,切实提高项目准入门槛,高起点、高水平引入大项目,确保新上项目低碳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低碳技术改造提升已有的传统产业项目,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延长天然气和石油工业产业链,提高工业附加值和培育新型工业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技术产业化水平。高新技术产业是海南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之一,要加快建设海南生态软件园、创意产业园和海口药谷,加快推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新能源和节能技术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力度,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和产品,力争在光伏发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生物质能源、地热资源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将低碳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为海南未来的经济增长点。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澄迈县政府)
5.努力发展低碳海洋产业,拓展结构调整空间。充分发挥海南岛及其海域的油气、渔业、港口等资源优势,加快海洋油气开采加工业、海洋渔业和海洋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的低碳化发展进程。着力培育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清洁能源利用、海水利用、海洋种植等新兴海洋产业,构建低碳海洋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省海洋渔业厅)
(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1.积极推进核电建设。优化海南能源结构、有效降低能源碳排放强度,加大建设力度,力争昌江核电2台65万千瓦核电机组“十二五”末投入商业运行;届时核电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由零提高到9%以上,并根据海南的电力需求,适时增加建设核电机组,不断提高核电消费比重。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
2.加大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抓好《海南省太阳能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加大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普及和应用。开展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的研究示范,形成太阳能利用产业链,逐步将海南打造成太阳能利用产业基地。争取到2015年,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5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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