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人员,确保工作开展
严密部署,周密安排,是搞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新农合工作单靠一个单位(或部门)不能抓好,必须全民动员,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要抽调一定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分解到户;要宣传到位,进行检查指导,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保证抽调的人员按时到位,以确保新农合工作如期正常开展。
五、责任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自治县人民政府今年为群众承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并把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各乡(镇)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如期圆满完成筹资任务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完不成任务的将追究领导责任。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责任制,把此项工作作为各村年度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进行奖惩,确保筹资任务圆满完成。
六、任务要求
筹资目标:各乡(镇)参合率达到85%以上。
筹资标准: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20元。
筹资时间:2008年10月13日-12月28日完成基金征缴工作,12月28日前各乡(镇)完成基金上交和资料汇总上报。
筹资要求:
(一)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精减退职、职业武警回乡人员由自治县民政局提供名单,参合费用由县财政负担,12月15日前将参合费用划至各乡(镇)民政办。
(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须持有独生子女证)和政策内双女结扎户由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供名单,由县财政负担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参合费用,12月15日前将参合费用划至各乡(镇)计生站。
(三)筹资工作必须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鼓励集体、企业扶持、帮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否则视为垫资;不准采用任何强制措施,凡发现有垫资行为或强制手段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宣传发动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去年的筹资经验,充分利用电视、会议、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以新的补助办法和本年度本乡(镇)、本村(居委街道)的大额补助实例为主要宣传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为筹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真正了解合作医疗的意义,真正明白合作医疗的好处,从而提高农民自觉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提高参合率,扩大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