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第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依照实施。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柳州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继续解放思想的必然归宿和落着点。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体制上源头上防治腐败,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继续解放思想为动力,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实施审管分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为我市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基本原则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一是坚持继续解放思想原则。通过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破束缚柳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二是坚持市场经济规律原则。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三是坚持充分授权原则。凡是能由窗口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授权窗口办结。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根本目的在于治本。
五是坚持创造宽松环境原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体现于为柳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宽松、和谐、良好的软环境。
(二)目标要求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实现以下四项指标:
一是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20%;
二是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县区要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