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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确定林地利用的规模、结构和主要措施。围绕林地利用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根据林地利用的方向,确定规划期内林地的结构、利用途径、经营方式和发展规模,需要实施的林业工程和规模。包括:规划期内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结构,合理确定公益林保护区和商品林经营区;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发展目标、区域及实现途径;主要林业生态工程项目、规模及保障措施;林地质量分级、结构、分布及利用方向;林地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项目、规模及治理措施。统筹当地产业发展,最大程度满足林产品需求,科学规划、分区经营、定向培育,确定经济林区、用材林区等商品林经营区。

  (五)制定差别化的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政策措施。根据海南岛中高周低、东湿西旱的自然地理条件差异,以及中部山区人口密度低、经济发展落后,周边沿海平原地区人口密度高、经济发展快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差异,将全省划分为不同的林业发展区域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林地管理和调控政策措施。包括:林地保护利用区域布局方案、林地保护等级、利用方向;提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林地的利用方向和具体政策措施。

  (六)分解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调控责任。根据各市县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条件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在规划目标和《纲要》与省级其他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把林地保护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到县,落实下级政府林地保护责任。包括: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重点公益林地面积和商品林地面积、林地利用率、天然林保有面积等。

  (七)落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水利(如迈湾水库、天角潭水库、红岭水库灌区、石碌水库扩建等)、交通(如西环铁路、中线高速公路、西部民用机场等)等基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八)落实重大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项目用地。根据我省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需要,落实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五大江河流域”绿化工程、大型水库水源林保护与建设、蚂蝗岭水土保持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用地范围和规模。

  (九)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保障措施,将有关林地保护利用的调控指标作为地方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和体系,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执行。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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