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除运雪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10处设有围挡的堆雪场,做到方便运输,确保县城内积雪及时清除运出。
由于街路增加,人员减少,今年镇内除运雪任务加重。为保证除运雪覆盖镇内所有柏油路及人行道,县除雪办将按照“区域负责制”的原则,依据《抚顺市义务除运雪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各责任单位除运雪任务和除雪面积进行部分调整,各除运雪责任区域包含街路两侧至建筑物间的人行道。
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制度
为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今年分三个层次设立督查组检查督导除运雪:第一层检查小组由县执法局局长曹新伟带队,成员由县执法局副局长赵伟、法制股股长吴伟、办公室赵宗海、程健组成;第二层检查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得新牵头,带领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第三层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检查。对除雪不达标的责任单位由检查组逐层上报。降雪期间,各检查小组要全员上岗,立即对各责任单位除运雪情况开展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对按标准完成除运雪任务的责任单位通过新闻媒体通报予以表扬并进行年度奖励;对领导不重视、不按标准完成除运雪任务的单位,将通过电视曝光的形式对其单位和领导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除运雪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1、拒不履行除运雪义务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2、未能按时限要求除运雪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8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清除;
3、除运雪质量不达标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清除;
4、不按指定地点排卸积雪的,对责任单位处以每场雪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5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清除;
5、因地下管道漏水造成冰龙路面未及时清除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并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6、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及有害融雪剂;在交通站点及设施、垃圾容器、公厕等公用设施周围堆放积雪或者将积雪堆压在树木、绿篱和绿地上;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污水;向污水井内或者路面倾倒、抛撒冰雪;违反除运雪规定,损坏交通标识和市政、交通等公用设施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六、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