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自治县环保局
1、协助自治县统计局填写《基本情况》表10、11、12栏并提供证明材料。协助统计部门填写《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表19、20栏数字并提供证明材料。
2、提供环保目标管理责任制原件及实施效果情况材料。
3、填写本部门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文件原件,以及实施成效材料。
(十三)自治县计生局
1、提供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实施及效果情况材料。
2、填写本部门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文件原件,以及实施成效材料。
(十四)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填写《基本情况》表17栏数字并提供证明材料。《科技发展》表25栏数字及证明材料。
2、提供人才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及落实情况材料。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概况材料。
3、填写本部门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文件原件,以及实施成效材料。
(十五)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1、填写《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表17栏数字及证明材料。
2、提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开展和产生成效情况材料。
3、填写本部门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文件原件,以及实施成效材料。
4、本单位履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情况总结材料。具体职责参看《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融办发〔2007〕145号)。
(十六)自治县卫生局
1、填写《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表18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卫生局爱卫办提供全县卫生厨、卫生厕的建设情况材料。
3、填写本部门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文件原件,以及实施成效材料。
4、提供本单位履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情况总结材料。具体职责参看《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融办发〔2007〕145号)。
(十七)自治县妇联、共青团
1、提供农村科技培训统计材料及培训效果材料。
2、填写本部门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文件原件,以及实施成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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