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单位履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情况总结材料。具体职责参看《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融办发〔2007〕145号)。
(五)自治县统计局
填写《基本情况》表1、2、3、4、5、6、9、10、11、12、22栏,《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表12、13、14、15、16、18、19、20栏,并提供每一数据的证明材料(统计年鉴复印件,如无2008年度统计年鉴,可提供年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自治县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农机局
1、填写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清单,本系统县、乡服务机构2007、2008年开展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情况材料,提供本部门两个运转状况良好的服务机构产生成效的总结和证明材料。
2、提供本系统本部门在农业新品种引进推广、新技术引进开发应用方面的总结材料,并提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及成效材料。
3、提供应用科技促进产业发展的突出例子2个。
4、提供本系统区厅、市局下达的科技项目及经费文件。
5、填写本部门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文件原件。
6、提供农村技术培训统计及培训效果材料。
7、扶持龙头企业创新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工作情况材料(此项由农业局完成)。
8、提供本部门出台的关于全县产业化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总结材料和证明材料。
9、本单位履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情况总结材料。具体职责参看《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融办发〔2007〕145号)。
(七)自治县供销社、民政局
1、提供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清单(参照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清单)。
2、提供协会、合作社为农村、农业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工作总结材料。
3、提供2个合作社或协会的工作典型材料。
4、填写本部门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文件原件。
5、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统计及培训效果材料。
6、提供本部门出台的关于全县产业化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总结材料和证明材料。
(八)自治县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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