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务分解(对照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
(一)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1、填写县委研究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汇报会议清单。
2、提供县委每年研究科技工作会议记录各2次复印件,两年共4次。
3、提供全县建立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4、填写县委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并提供原件。
5、提供县委出台的关于全县产业化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总结材料和证明材料。
(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填写县政府研究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汇报会议清单。
2、提供县政府每年研究科技工作会议记录各2次复印件,两年共4次。
3、提供全县建立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4、填写县政府出台的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政策清单并提供原件。
5、提供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全县产业化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总结材料和证明材料。
(三)自治县党委组织部
1、提供制定加强人才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文件原件,落实情况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包括县委、政府或部门出台的工业、农业、教育、卫生、体育等各条战线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
2、2007、2008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基本数据和总结材料。
3、本单位履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情况总结材料。具体职责参看《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融办发〔2007〕145号)。
(四)自治县财政局
1、填写《基本情况》7、8、13、14、15、16栏数字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协助统计局填写《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3栏,填写21、22、23栏数字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提供2007年度、2008年度人大会议通过的本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加盖财政局和人大常委会公章的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科技计划发文及项目清单(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起止年限、经费额),拨款凭证复印件,填写《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及其使用情况表》、《国库集中支付支出明细表》。
3、提供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使用领域和方式及其产生成效情况材料(《考核内容及指标》指标9要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