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工作要求
1、按照“应进必进”要求,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入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凡行政许可项目以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必须进入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由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征求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意见后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
2、统一审批目录管理,强化政务公开。要按照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应交材料、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应交费用、材料格式规范等要素,按照规定进一步明确后输入“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所含审批目录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要将每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细化和标准化,明确每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禁止在审批条件中设置“其他”等不确定性限制条款,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3、统一管理软件,强化效能监察。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统一采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化管理和电子效能监察监督管理体系,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有条件的部门可以利用该软件提供的网上审批和网上传递功能,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信息化。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处理好使用统一行政审批软件和本部门(单位)业务管理软件之间的关系,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为减少行政审批应交材料、降低审批强度和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保障。自治县行政效能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效能监察结果,积极推进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
4、规范和发展中介机构。建立融水苗族自治县规范发展中介机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在本方案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融水苗族自治县规范发展中介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和《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高效推进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来抓。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