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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日常工作考核(30分)
  日常工作考核由县政府纠风办负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纠风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目标及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举报投诉处理反馈情况、行风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民心网信息上报情况等内容。各参评部门、行业纠风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创新工作载体并取得成效的,作为日常工作考核的加分依据;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以及市、县纠风办暗访过程中发现的行风问题等,作为日常考核的减分依据;各被评单位民心网信息上报数量没完成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扣分。
  五、评比奖励办法
  参加政风行风评议的76个部门、行业,将依据评议结果分别评出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三种类型。县政府纠风办将问卷测评等3项评议分数汇总计算出综合得分,按不同参评类别由高至低予以排序,按30%的比例确定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其余为达标单位。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不受名额限制,都可评为优秀单位,综合评比分数排序位于后3位的为较差单位。参评的79个重点基层单位,将评出15个先进基层单位、15个优秀窗口单位。全县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先进基层单位由县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纠风办将把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提供给县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2007年度县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中省市直部门的评议结果,由县政府纠风办向其上级机关书面反映。
  六、实施步骤
  1、检查评议。10月下旬、11月上旬,县政府纠风办将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及行风建设监督员组成评议小组深入参评部门、行业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评分。
  2、问卷调查。11月中、下旬,在全县组织问卷测评,由县纠风办组织实施。
  3、日常工作考核。县政府纠风办于12月上旬,根据各被评议部门本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12月10日前结束。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软环境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办事处)、各参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摆到重要日程,部门和行业领导要亲自抓。通过评议政风行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要精心组织,严密操作,保证评议质量。
  2、注重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好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不正之风。被评议部门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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