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议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情况。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是否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紧密结合;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了表率作用,坚持常抓不懈。
2、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按《
行政许可法》依法设立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有效地解决本部门、行业影响岫岩经济发展的软环境问题;是否讲究效率,认真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3、查处案件、纠正问题情况。是否主动、及时、认真地纠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包括:纠正和查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罚款、乱摊派等情况;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情况;纠正和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情况。
4、履行职责、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办实事情况。是否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否积极参与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是否认真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信件,并按规定的时限和质量反馈结果,让群众满意。
四、评议方法和计分标准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解决问题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议下评上,评上促下。采取问卷测评、评议组检查评分、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问卷测评(50分)
问卷测评由县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问卷印制、组织测评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县共印制问卷1000份。测评范围包括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业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工作人员等。各层面选择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测评票的比例要占50%以上,尽可能选择被评议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测评。要求集中组织,现场填票,当场密封,防止弄虚作假。
2、评议组检查评分(20分)
县政府纠风办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行风建设监督员等组成的评议组进行集中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参评部门行业的行风建设状况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予以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