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探索工商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帮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了解和熟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和法律制度。
八、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届时将对各市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自治区“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区局将结合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和规定,对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九、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强化组织领导,区局将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区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五五”普法办公室,承担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普法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安排全系统普法学习,指导、协调全系统普法工作,并负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要健全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
强督促检查,保障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2、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区局关于普法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促进普法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保证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