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7〕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文全 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玉素甫·牙合甫 地区行署副专员
马 伟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范冠林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艾赛提·扎克尔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扎 吐 地区民政局局长
祝 江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热哈提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巴哈尔古丽·热吉甫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