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在浦东新区等四区县设置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点的通知》的通知
(沪绿[2007]0129号)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与市容卫生管理局,徐汇区、普陀区绿化管理局,崇明县园林管理所:
鉴于新颁布的《
上海市绿化条例》对市、区(县)两级绿化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作了调整,为此,经研究决定《关于在浦东新区等四区县设置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点的通知》(沪绿[2004]179号)相矛盾,现决定对《关于在浦东新区等四区县设置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点的通知》(沪绿[2004]179号)自2007年5月1日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