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4.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在高危行业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源头治理。

  1.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粗放型产业,要严格把关限制审批。要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创新,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装备和技术,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流程、技术和设备。要加强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产业的监管,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关、停、并、转等措施,逐步淘汰,并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改善劳动条件。

  2.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制度,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和职业卫生审查制度,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或未经职业卫生审查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发改、科工贸信、建设等部门及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建设项目审批单位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

  (三)加强职业病危害企业日常监督管理。

  1.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管理,加强重点单位监管,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实现职业病危害单位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实现一单位一档案。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违法职业病危害企业“黑名单”制度。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小矿山、小水泥厂、小冶金厂、小陶瓷厂、小加工厂、小作坊等。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