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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珠府办〔2011〕3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珠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现状

  我市一向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把职业病防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卫生、安监、劳动、工会、财政、发改、经贸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大职业病防治投入,加强职业病危害企业源头控制,强化职业安全监管,提高职业技术服务能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督,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职业病发病处于全省较低水平,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范围增大,接触危害因素人数增多,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风险陆续显现。二是职业病新发病例数呈上升趋势,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三是部分职业病危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劳动场所条件差,职业病防护措施不到位,甚至存在违法行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用人单位防治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一些单位法律意识不强,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完善,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二是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差。三是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未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尚未真正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数量较少,监管力量薄弱,职业卫生服务网络还不健全。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不健全,职业病防治投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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