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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非粮燃料乙醇原料生产工作的通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非粮燃料乙醇原料生产工作的通知
(镇政发〔2010〕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办、局:

  非粮燃料乙醇生产属国家战略性发展项目,省委、省政府将薯类种植列入“十二五”大综农产品发展重点扶持项目。为全面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努力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县人民政府将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列为“十二五”期间的骨干产业,并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努力突破非粮燃料乙醇原料发展“瓶颈”,大力发展原料基地建设。现将全县2011年非粮燃料乙醇原料(木薯)发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势推进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发展

  非粮燃料乙醇产业是一项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优势骨干产业,同时,也是调整发展方式,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的助推器。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县非粮燃料乙醇年产量将达到5万吨,实现工业产值3亿元,需要发展原料基地约1 0万亩。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非粮燃料乙醇基地建设,对于完成“十二五”的目标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全力抓好2011年原料发展工作,夯实非粮燃料乙醇发展基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原料种植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非粮燃料乙醇原料基地建设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把非粮燃料乙醇原料生产工作作为一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合理分工,整合现有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各种优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积极性,推进非粮燃料乙醇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优化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环境。逐步完善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和引导作用,调动企业自筹资金推进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的主动性。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广泛吸引社会、个人和外资的投入,优化发展环境,拓宽发展非粮燃料乙醇产业的融资渠道。

  (三)高度重视原料基地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鼓励农户种植薯类,支持农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与企业全面合作,对种植农户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积极探索,创新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机制,加快原料基地建设。对有利于提高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基地规模化发展及高效、稳定运行的创新机制,要给予大力的扶持和帮助。要与企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部门紧密配合,提升科技种植水平,增加产量,提高效益,加大品种引进及更新换代力度,加快新品种试验示范步伐。积极探索“政府+科研+企业+基地+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商业化合作模式,鼓励土地流转,逐步向技术能手集中,实行保价收购,利用经济杠杆,调动薯农积极性,形成由政府引导、企业出资、科研单位提供技术,以基地为示范,带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发展的原料基地建设模式,逐步带动原料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商业化的方向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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