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试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精神,切实推进我县试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试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现将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李英豪 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陶学理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张 江 县人事局局长、县三项制度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