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
在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配合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督促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部署,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别指导、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还境。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要广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部门和系统的内部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特别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要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在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进作风建设有明显进步。2008年,要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契机,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政府形象。要及时研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努力形成纠正、建设、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渠道,在提高工作服务质量、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更好地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六)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
督促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治本措施,正确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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