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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绿化委员会、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的通知

  3、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乡镇一线绿化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成50个达标林业站,进一步完善乡镇绿化专管员队伍;注重科技创新,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研究和推广力度,总结和推出10项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多种形式完成10000人次林农培训任务,提高林农的生产经营技能。
  4、加大生态文明的创建力度。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突出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教育,总结群众性绿化工作的好经验、好的抓手。广泛发动各行各业群众参与“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通过绿地、林地认建、认养,义务护绿、护林制度等多种形式, 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生态道德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绿化林业不仅是改善郊区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途径,也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的意义,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绿化委员会、市绿化管理局(市林业局)成立上海市“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绿化局。各区县也要相应成立由宣传、文明、绿委、绿化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目标任务,同实施绿化林业“十一五”规划相结合,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进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善于创新、勇于探索、敢于突破,切实把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实事求是,避免形式主义。要坚持发扬民主,吸引和鼓励基层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三)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开展“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活动是宣传、文明建设和绿化林业部门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组织专题宣传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扩大影响力;各区县文明办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认真督促检查;各级绿化委员会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广大群众参与;绿化林业管理部门要做好郊区农村绿化林业建设规划,在政策、技术上予以指导和服务,努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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