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含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通知
(沪绿[2006]0172号)
各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起建设部修订调整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含“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和评选办法。根据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2006年度的评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申报条件
请登陆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查阅
建设部《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
二、申报程序
(一)采取自愿申报和推荐相结合方式。自愿申报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绿化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建设交通委。
(二)市绿化管理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并视情况组织现场考察、专家评审。
(三) 经市绿化管理局初审后,转报市建设交通委审查批准,经批准的项目作为上海市正式申报项目推荐上报建设部人居奖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二)文字材料(WORD格式),包括3000字的申报内容介绍;
(三)照片或图片资料(JPG或JPE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