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Ⅱ级(台风橙色预警)
(1)市绿化局成立防汛防台临时指挥部,由局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全市绿化林业抢险、救灾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做好协调处置、信息汇总、上传下达等工作,配合媒体做好避险引导宣传工作。各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行政首长坐镇指挥,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绿化林业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上报抢险救灾情况。
(2)应急、备用抢险队伍集结待命,按照指令,及时排除影响市民安全、影响交通等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险情,灾后做好树木的扶正种植工作。
(3)区一级抢险力量不足时,可向市绿化林业防汛防台临时指挥部求助,指挥部将根据各个区实际灾害情况派出市一级抢险队伍或调派其他区抢险队伍进行抢险。
(4)停止公园绿地内所有集中游园活动,停止所有户外游艺游乐活动项目的运行;公园出现多处大树倒伏、大枝条折断、大面积道路积水、湖(河)水漫灌等影响游客游园安全的情况之一,即可临时关闭公园,并告示市民。
(5)拆除危险的绿化工地施工工棚,转移施工养护人员,停止海塘外所有的监测等作业,撤回人员。
(6)灾后,做好灾情统计,上报防御台风总结,配合做好相关的保险理赔,并处理倒伏树木、排除积水、检修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绿化面貌,实现公园绿地安全开放。
4、Ⅰ级(台风红色预警)
(1)各级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指挥抢险队伍处理各类险情灾情,重点是树木倒伏、折断的处理,确保道路畅通、市民安全,并及时上报抢险救灾情况。
(2)抢险力量不足时,可由专业人员带领或指导经过培训的其他职工进行抢险,必要时可向驻沪部队、武警官兵求援,迅速组织、培训人员进行救援。
(3)全部公园闭园,并告示市民。
(4)灾后,做好灾情统计,上报防御台风总结,配合做好相关的保险理赔,并处理倒伏树木、排除积水、检修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绿化面貌,实现公园绿地安全开放。
六、抢险处置原则和程序
(一)处置原则
1、先考虑市民的生命安全,后考虑财物的抢救;
2、先确保畅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交通、水、电、燃气、通讯管线等经济命脉的恢复畅通和供应,再恢复绿化面貌;
3、先处置行道树,后处置公园绿地内树木,再处置林地(林带)内树木;
4、先主干道、中心区域,后次干道、边缘区域;
5、要主动争取市政、自来水、电力、燃气、交通、农场等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有关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