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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绿化林业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结合本市绿化林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系,落实防汛防台应急处置行政首长责任制,充分保证队伍、装备等必要抢险要求,遇到险情做到反应及时、应对有效。
  三、预案等级
  根据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以市中心气象台或市防汛指挥部的发布为依据。
  四、预案启动条件
  (一)市防汛指挥部发布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
  (二)市中心气象台发布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
  五、响应要求
  (一)暴雨、雷雨大风预警响应
  发布暴雨、雷雨大风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各区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应采取“预排”工作,“预降”公园绿地、林地内河(湖)水位,同时加强值班,加强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抢救。
  (二)台风预警响应
  1、Ⅳ级(台风蓝色预警)
  (1)各级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媒体报道。
  (2)加强对行道树的巡查,针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3)发布防汛防台绿化林业作业指南,指导市政部门、房地产部门、单位做好公路、居民小区、单位内大树的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2、Ⅲ级(台风黄色预警)
  (1)各级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加强专业值班,密切注意台风走向。
  (2)应急抢险队伍戒备,对抢险设备、物资等进行检查、集中。
  (3)加强巡查,针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林地内的树木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拆除大树遮荫棚,加强对高架悬挂绿化、沿口绿化、古树名木及周边设施的检查,同时做好公园动物笼舍、防汛墙、花卉苗木生产温室、施工工棚等的检查,消除隐患。
  (4)取消公园人流量较大(200人以上)的集中户外活动,停止大型游艺机的运行,停止大型湖面的游船项目运行,并做好公示告知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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