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主要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不断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管理体系、工作机制,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县卫生局牵头,会同县药监局、县农业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主要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的突发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平稳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县维稳办、县信访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5、各乡镇可比照县里做法,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工作。
  (二)开展应急管理现场宣传活动
  1、5月19日,由县应急办牵头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设置应急管理现场宣传点,集中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
  宣传点在当日应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提纲,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公众应急手册》。宣传点安排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县政府领导,并报道宣传月活动情况。
  2、宣传标语由县应急办拟定样本,由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制作悬挂;宣传海报和宣传提纲由县应急办统一制作发放;《公众应急手册》由应急办免费提供。
  3、各乡镇应于5月19日同时开展应急管理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全县联动,上下结合的宣传格局,并比照县政府的做法进行。
  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应配合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政府机关开办宣传栏。
  (三)组织应急管理知识竞赛
  与省、市政府同步,在全县机关单位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由县应急办组织实施,并采取发放知识竞赛试卷方式进行。县应急办负责制卷和汇总工作,各单位负责发放试卷、阅卷统分工作。
  (四)在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
  1、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社区、农村、高危企业、风景名胜区、学校以及工地、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广场、建筑群、宾馆、公园、大型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应急标识,标识样本由上级相关单位提供。
  2、社区应急标识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组织设置,应急办负责督促落实;农村应急标识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设置,应急办负责督促落实。
  3、其他公共场所应急标识设置由县政府组织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设置,县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