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2008年创建绿化文明行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2008年创建绿化文明行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绿文明委〔2008〕1号)


各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2008年,既是全市第五届文明行业(2007~2008年度)创建的考评年,也是全面推进“迎奥运,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的关键年。绿化行业要抓住上海举办世博会和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契机,不断巩固和拓展创建工作成果,创新和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业为民服务的水平,提升行业创建的社会贡献率,为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行业应有的贡献,努力实现市文明行业“三连冠”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生态文明为契机,着力提升绿化行业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有效解决市民群众“三最”问题,引导市民群众共建共享美好绿色家园,把创建成果更好地惠及普通市民百姓,营造绿化行业和谐文明的新风尚。
  二、创建工作思路和重点
  (一)加强行业和谐文化建设,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总结和推广近年来绿化行业加强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创新文化活动载体和方式,促进绿化与文化相融相长,建设行业和谐文化,培育行业文明新风,在行业凸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的人文气息。
  1、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打造行业群文活动品牌。按照市民群众的需求,继续组织开展露天电影进公园活动,延长放映周期,增加放映场次,拓展放映点覆盖面,使放映活动惠及更多的市民百姓。深入推进戏曲、合唱、健身操、摄影、书画等进公园活动,组织开展行业志愿者才艺演示活动,形成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市民喜爱的群众文化活动基地,引导市民积极参加健康快乐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公园绿地的和谐文明程度。深化报廊、阅览室进公园活动,到2008年底,全市公园100%建立报廊,其中在30%以上有条件的公园建有阅览室,方便市民游客的学习和阅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