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2、媒体全方位宣传
  各区(县)绿办要抓住植树节的黄金宣传时节,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力争做到“电视中有镜头、广播中有声音、报纸上有专题”,同时积极向网络拓展宣传。现场可采取专家坐堂、名人采访、政府职能部门同志答疑等方式,结合文艺汇演、版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种绿化宣传活动。
  3、开展绿化知识“三进”活动
  结合绿化服务进社区同创共建、绿化科普知识进校园和双拥活动,进一步推进绿化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活动,使更多的市民、学生和军人加入到义务植树活动中来。通过宣传形式和内容的创新,不断拓展和丰富“三进”活动内涵。
  四、活动组织
  要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的“义务植树要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为此各区、县绿办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绿委工作及所在区县部门(单位)绿化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做好义务植树任务下达、登记考核、检查验收和资料汇总工作。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使2008年的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绿办主任要亲自抓义务植树活动的策划,绿办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工作落实。
  2、要加强协调善于借力,应进一步依托并充分发挥好街道、居委会的作用,找到工作的结合点,争取各部门的支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携手,使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
  3、要认真履职,落实责任,结合义务植树活动宣传,统一印发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要建立并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按照市绿办制定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统计口径》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各级绿办要加强对街道、乡镇和部门(单位)建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4、要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以义务植树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级绿办机构组织建设,把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环境保护和建设良好的生态城市贯彻落实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绿委及绿办成员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并适时召开绿化大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