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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绿化行业开展创建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绿化行业开展创建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沪绿文明委〔2008〕3号)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局直属各公园:
  2008年是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考评年,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注民生的精神,落实市文明办对全市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情况通报会议的要求,动员行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绿化文明行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文明素质,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平,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生态文明为契机,以市民游客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有效解决市民游客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职工的文明素质,提升行业的公共服务水平,为树立绿化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营造和谐文明的绿化环境而共同努力。
  二、整治内容
  加大对社会高关注度、公众低满意度问题的整改。重点加强城区绿化、厕所管理、举止仪表、窗口服务、公园保洁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在加强问题整改的同时,公园推出三项新的便民措施:每日为游客免费供应开水;每周一次家庭养花义诊;每月一次健康医疗咨询等。
  通过对市民游客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和迫切要求新的便民举措的落实,力争年内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得分能够有所提高。
  三、具体安排
  1、教育发动。各单位结合本实际,完成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对行业职工的宣传动员、教育培训工作。时间:4月份。
  2、组织落实。各单位安照活动的计划,认真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推进新的便民服务举措落到实处。时间5-12月份。
  3、督促检查。对问题的整改和便民举措的落实情况,各单位每月一次组织社会督查人员和部分志愿者骨干进行检查考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局将每季度一次组织社会督查人员和志愿者骨干对各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除在全行业通报外,考核成绩还将列入年度白玉兰杯区县绿化竞赛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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