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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春季造林检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春季造林检查工作的通知
(沪绿〔2008〕136号)


各区县农委、闵行区农绿局、浦东新区环卫市容局、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关于开展2008年营造林质量抽查活动的通知》(造质函字[2008]51号)要求,为提高本市春季造林质量,我局决定组织开展 2008 年春季造林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检查目的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指导思想和建设现代林业整体要求,针对造林实绩核查中出现的造林质量问题,从林业管理体制、政策保障、科技服务等方面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切实提高造林管理水平。同时总结和推广造林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有效办法,进一步推进造林质量管理工作。
  二、自查内容
  (一)作业设计质量。按照《上海市绿化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沪绿(2007)81号)的要求,重点检查造林项目有无造林作业设计,作业设计是否符合《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作业设计审查批复程序是否规范,作业设计单位及人员有无资质,作业设计内容是否齐全等。造林作业设计着重自查有无说明书、有无小班整地造林前现状调查卡、设计造林小班是否落到地形图上、作业设计是否经过审批、造林方式配置、提高造林成活率的技术措施等。
  (二)种苗质量。重点检查《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产地标签制度落实情况,苗木出圃前的质量检验和检疫等。
  (三)造林施工质量。重点检查实际造林地块与设计是否相符,整地、栽植方式、株行距、混交方式、苗木质量等级以及树种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抚育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苗木成活情况等,以及施工队伍资质管理、技术培训等,包括质量稽查、施工监理、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等。
  (四)造林质量管理。重点检查造林质量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质量管理机构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造林质量管理的有效办法等。
  (五)抚育管护情况。检查抚育措施制定与实施情况、补植情况、管护人员组织与责任落实情况、森林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反应机制等。
  三、工作安排
  各区县、有关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春季造林的特点、问题、原因及建议等。自查报告以委(局)文件形式于2008年6月25日前送我局计划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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