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和推进全省2008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省政府从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确定了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并以此作为抓手,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为确保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推进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是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具体体现,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细化,尽快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进展,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为切实推进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实施,州政府决定继续实行严格的项目工作责任制、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州政府要求,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要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督办制,实行县政府领导分工督办制度,每个项目和重要工作由一位县政府领导作为督办领导;县政府办各位相关副主任为督办联系人,负责协调联系和抓落实的工作;县政府办各秘书负责督办所联系部门的工作进展,并负责汇报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县政府办督办科和秘书科负责综合协调、上报材料等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年度重要工作督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要根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狠抓落实;要结合各项重要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实际,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协调安排各项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进重要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中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深入现场督查,不搞形式主义,力求督促检查抓落实的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