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狂犬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
狂犬病是一种危害极大、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立即开展狂犬病专项整治活动。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的身心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河口县狂犬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一日
附件:
河口县狂犬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狂犬病是一种危害极大、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立即开展狂犬病专项整治活动。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的身心健康,县政府特制订狂犬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决定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狂犬病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犬类登记、免疫等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落实部门管理职责,捕杀狂犬、野犬,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实现辖区内清洁无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步骤
(一)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加强犬类管理,落实“管、免、灭”综合管理措施,所养犬只一律圈养或拴养,并100%免疫,处理违章犬和未免疫犬,捕杀野犬、狂犬。
(二)专项整治工作区域:各乡镇所辖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学校。
(三)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7月1日--7月15日):宣传发动和犬只调查摸底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迅速成立组织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犬只管理及狂犬病防治工作预案。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重点宣传犬类管理、狂犬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养犬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养犬,对所养犬只进行防疫、检疫处理。县畜牧、卫生、宣传部门要立即编制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生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方面的专题教育。三是开展犬只摸底调查。各乡镇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现有犬只数量、免疫状况、喂养方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登记、汇总后于7月15日前,书面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