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行政机关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河口瑶族自治县行政机关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河口瑶族自治县行政机关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
等四项制度的工作方案
一、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制度在我县实施,按照《河口县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邓永和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成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铁梁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保全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财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献 县财政局局长
卢学根 县审计局局长
唐万蓉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胡 云 县监察局副局长
赵根辉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伍国光 县政府法制办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即行政问责办法办公室和三项制度办公室。行政问责办法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李保全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云、马志钧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的日常工作。三项制度实施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李财恩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根辉、吴纪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实施三项制度的日常工作。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人员替补,不再另行文通知。
二、实施四项制度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阶段。3月至4月上旬为学习、宣传、贯彻四项制度的阶段。工作要求:1.四项制度学习手册要做到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人手一册,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2.县级各部门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行政问责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自己遵守制度、履行职责的措施和办法;3.每个公务员都要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自己遵守执行各项制度的措施办法。4月1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按要求将学习教育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