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政办发〔2008〕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2008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县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现制定2008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查处违纪案件为重要措施,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主要载体,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切实提高我县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为加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岫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加强物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越权定价、哄抬物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配合。
2、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管。一是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行专户储蓄,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社保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百姓。二是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强化对扶贫、救灾及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和教育专项资金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政局负责,县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3、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和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贯彻辽政办发[2006]22号、鞍政办发[2006]63号和辽监发[2006]5号文件精神,重点监控中小学违规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开办重点班收取择班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继续清理虚假民办学校。二是进一步纠正擅自立项、违规定价收费和截留、平调、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问题,废止与国家收费政策不符的地方性件文件。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各类学校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坚决纠正乱补课和借给学生排列座位之机收取钱物等行为,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建立教育收费检查情况和教育乱收费案件的通报制度。四是强化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不准违规强制征订、统一购买各类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五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纠正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设奢华校园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县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局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