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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2.3.1抢险救援组。由县公安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事故单位和专业救援队、企业消防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灾情勘查、现场紧急处置、抢险施救和现场清理等工作,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2.3.2专家技术组。由县安监局、环保局、质监局、卫生局、石油公司、消防大队等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组成。主要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提出救援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指导制定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方案,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2.3.3后勤保障组。由县经济贸易局、民政局、财政局、城建局、交通局、供电局、农电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调集、运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提供水源、应急照明等应急保障;为参加救援人员提供饮食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经济贸易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2.3.4现场保卫组。由县公安局、武警岫岩中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救援区的安全、设置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等现场保卫工作。现场保卫组组长由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2.3.5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及各医院组成。主要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进行伤员紧急救治和灾难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2.3.6人员疏散组。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和疏散区域内居委会(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事故单位及周边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安全有序疏散。人员疏散组组长由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2.3.7通信联络组。由县政府应急办、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信息产业局、移动公司、网通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提供通讯技术装备支持,及时传达、报送有关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组组长由县应急办有关负责人担任。
  2.3.8宣传报导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报社和县政府应急办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宣传和新闻报导工作。宣传报导组组长由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担任。
  2.3.9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检察院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2.3.10善后处置组。由县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办事处)和相关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发放救灾物资、安置灾民生活、开展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组组长由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2.4 相关部门职责
  (1)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提供事故单位及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数据等信息;提出应急响应的级别的建议;负责组建专家技术组并协调专家技术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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