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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岫政办发〔2008〕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五日

岫岩满族自治县
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提高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有效地处置辖区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尽快消除险情,恢复交通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交通事故现场救援体系,有效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一)发生在本县内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其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吴刚壮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安局政委栾卫国、副局长朱江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即现场保卫组,现场勘查组,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紧急救护组,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保卫组: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案发地派出所民警组成,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和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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