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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哈密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从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齐全配套出发,建立健全地区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2008年底前,按照编制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地区应急办要审核完成地区本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地区已印发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全部编制完成配套预案;地区内所有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等基层单位要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三季度,地区将对预案编制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按照地域划分和管辖范围,建立应急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办法,形成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的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单位,要依法督促预案编制单位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审核预案内容,确保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三季度,地区将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抓好预案演练。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演练活动。通过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的有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一)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依托政务专网,通过整合公安等已建成的专业应急指挥系统,实现部门网络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展系统功能,逐步搭建和完善地区应急平台体系。

  (二)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地区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安监、煤炭、交通、畜牧兽医、林业、水利等重点部门要摸清专业和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底数,积极整合各类救援力量,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在人员编制、工伤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对应急救援队伍予以积极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此项工作在9月底以前完成,并将救援队伍的情况报地区应急办备案。各县(市)要整合现有力量,依靠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发挥卫生、城建、国土、农业、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作用,吸收有关专家和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年底前,各县(市)要建立1-2支综合救援队伍,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1支综合救援队伍,并加强训练,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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