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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奥运会期间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奥运会期间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奥运会期间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奥运会期间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6月)

  为切实加强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奥运会、地区“日全食”观测及旅游文化节期间哈密区域无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食安协办〔2008〕10号)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托幼园所、建设工地(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区域,以餐饮业(农家乐)、学校周边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奥运会、地区“日全食”观测及旅游文化节期间食品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校、托幼园所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学校、托幼园所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加强学校及周边饮(副)食店卫生许可证?1?0工商执照、食品进货台帐的检查;加大学校食堂和学生餐生产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制定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方案和操作手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校、托幼园所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建设工地食品安全整治。各县(市)及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并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将工地食堂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管理。要明确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立食品卫生责任制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保证食堂环境、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等符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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