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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行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附件2:
  行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

  被考评单位:         考评时间:        考评人:

内容

项目

考核要点和分值

扣分标准

得分

30

党性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定。(6分)

对决议、决定执行不力扣6分。

 

政治立场

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8分)

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扣8分。

 

开拓创新

工作求真务实,清简务本,开拓创新意识强;不折不扣地执行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5分)

工作风气不正、精神状态不佳扣3分;政令不畅通扣5分。

 

团结和谐

领导班子团结和谐,顾全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5分)

领导班子不团结扣5分;工作不协调扣2分;出现决策失误扣5分。

 

学习进取

政治业务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学习联系实际,不走形式,讲求实效。(6分)

学习制度不健全扣2分;无计划、无记录各扣2分;形式单一,无实效扣2分;没有及时传达地委、行署重要会议精神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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